(这个城市开启疯狂“抢人”模式!应届毕业生落户秒批!户口本都不用带了)
作者:张小玲
深圳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台新政,实现引进和落户启用“无人干预自动审批”,相关的“秒批”方案近日公布。
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公布的方案显示,今年新增个人申报方式、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等三大改革。
而上个月,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已下发“秒批”工作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和落户启用“无人干预自动审批”。
可自主选择三种申办方式
一是增设个人申办方式,拓宽引进渠道。
新增个人申办方式,毕业生可自主选择通过个人申办、用人单位申办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等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
深圳去年执行的仍是2016年实施的《深圳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毕业生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也就是说,今年的落户政策,毕业生多了一个申报方式,那就是个人也可以申办,不需要委托代理机构。
取消户口本等多项报到材料
改革的第二项内容是优化申办流程,简化申报材料。
毕业生报到实行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审核,取消户口本等多项报到材料,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
在去年的接收流程中,毕业生需持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申请表和报到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去年的接收政策还规定,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后,高校毕业生的接收流程大大减化,个人和企业都极为方便,不用提供一大堆的材料,跑多次政府部门。
凭公安部门短信即可办入户手续
改革的第三项内容是简化办理程序,取消纸质审批文件。
毕业生审批信息在人力资源、公安、发改等部门间实行信息共享、自动推送,经审批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即可根据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而去年的接收政策则规定,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从今年的改革内容来看,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内容的推行,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被打破,实现信息共享,减少纸质材料同时,也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改革将带来以下四项便利
1、零费用
新增个人申办方式,毕业生接收可通过个人申办方式办理,实现办理零费用。
2、零排队
大幅消化报到业务高峰期,学历信息审核网上完成,报到落户一起办,网上预约不等待,真正做到零排队。
3、一次跑动,自动审批
毕业生通过系统上传毕业证及验证报告、学位证、身份证,由系统自动核查上传材料是否完整并比对学历信息,由系统自动“秒批”(因数据量较大,正常匹配反馈时间为3-5分钟)。从网上申办到办理落户,全过程仅需一次跑动(非深户前往户籍管理机构,完成报到落户,深户前往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
4、自主选择,随心落户
新增落户选择,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七种落户方式的任一种办理,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顺利、无障碍落户。
※落户后的人才补贴按市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办理条件、方式及流程
(一)接收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实施时间
6月11日至24日期间人才引进系统试运行,6月25日正式启动运行。
6月11日前已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但未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的,可在6月24日前根据《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报到地点及有关要求现场办理报到手续;也可等待6月25日系统正式运行后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
6月11日及之后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流程及市人社局发布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指南》办理。
(三)办理方式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图
(四)落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下任一种落户方式并到相应的户籍办理点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图
(五)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测评:
毕业生在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gov.cn/rcyj/注册账号并登陆填报信息。
①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②单位申办:毕业生填写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测评或由用人单位直接填写毕业生信息后测评;测评通过后单位经办人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③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选择代理机构并提交信息给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签证代理协议;代理机构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2、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①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
②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3、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经办人登陆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由系统自动校验毕业生信息。系统自动校验不通过的,非深户毕业生转系统人工核验(三个工作日处理完毕),深户毕业生现场办理报到时审核信息。系统自动校验缺少材料或者人工核验不通过,业务办结,可重新申请。
4、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
系统校验通过后,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预约申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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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图
(六)毕业生接收报到材料
1、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2、毕业证(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3、学历验证证明(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深圳户籍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时,验原件)
5、就业报到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迁户;深圳户籍毕业生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
(七)落户办理
请根据市公安局发送的短信提示或登录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查阅相关信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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