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加1分!社保积分有变化!深圳第5区发布积分入学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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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深圳市坪山区发布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的征求意见稿。与之前的方法相比,变化不是很大,但在计生情况和社保情况上有了一些调整。(除坪山区,有4区已经公布了积分调整方法
2020深圳4区积分入学调整方法公布!仅独生子女加分,分值出现大变化!)
深圳幼升小君已经为大家整理了这次意见稿中的重点信息,下面,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只留下独生子女一种计生加分情况,加1分,其他情况均不能积分。
★学位类型分为6类,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
★非深户在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的基础上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非深户双方持有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居住证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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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划分
积分入学学位类型共分为6类:
(一)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二)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三)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四)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五)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六)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1.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2.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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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办法
(一)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
(二)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根据提交资料的不同,积分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三)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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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计算方式
(一)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
1.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积分计算方式不同。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只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的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需与社保缴纳证明进行印证)、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
2.学区内租房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积分。提交多份或单份红本“租赁凭证”,按照最早办理的红本“租赁凭证”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红本“租赁凭证”,否则不积分。
3.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二)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且至学位申请结束(公布录取名单前)持续为在保状态。
(三)计生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情况以卫健部门审核结果为准,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四)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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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核定
积分核定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家长按规定时间登录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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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服务通道”报名,按选择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系统按照家长填写信息给予初始积分。
第二步: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入学资料与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现场比对,给出初步审核意见。
第三步:由学校、教育局将申请入读学生资料按规定流程报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各职能部门进行网上(简称市“织网工程”)信息比对审核,确认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四步:学校将审核结果在学校门口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申请复核(补充和提交材料,不允许更换材料)。
第五步:复核结束后,系统会根据市“织网工程”终审结果计算终审积分,终审积分作为新生录取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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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的使用与公布
我区义务教育招生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家长在规定时间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和终审积分。符合入读条件但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的申请入读学生,教育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学位。凡在我区民办中小学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
一、修订的背景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我区于2013年开始施行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将申请条件转化成直观的类别和具体的分数,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使招生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招生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实施以来,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受到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肯定和支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尤其是我市2020年招生工作部署要求,我区积分办法中的有些项目已不适应政策要求和招生形势变化,需要适当修改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体现和落实相关政策与要求,促进教育公平。
二、修订的总体原则
本次修订遵循“基本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我区学位类型分类和积分办法的基本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对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积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是对积分项目和分值进行了适当调整:
(一)调整了计生积分。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二)调整了非深圳户籍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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