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医保,去外地住院怎样才能不降低报销待遇?)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也就是说,如果你自己补办任何手续,就到外地去住院(这里只讲住院),那回深圳报销费用时,报销比例将会降低。既然如此,要怎么才能保证报销比例不降低呢?有几个办法:
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需要在深圳的三级大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如果深圳的大医院确实看不了的疑难杂症,经过医院同意,并在网上登记以后,再去外地看病,费用就按照深圳的标准报销。
二、提前办理异地常住/工作备案手续。哪些人才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呢?第一种是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第二种是深圳市的直通车企业的员工,这个直通车企业是由深圳市政府组织人员评定的优质企业,比如华为、腾讯、大疆等等。第三种是有深圳户籍的人员。这三种人员需要提前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或政务网站备案,备案后再去住院,就可以按深圳标准报销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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