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下月起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上调至8348元)
最新的广东省、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出炉”了,记者6月28日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668元/月、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这也就是说7月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会有一些变化。
新标准适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深圳市社保局发出《关于调整2018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四舍五入)。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668元/月、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至元
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4%(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3%。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每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元(8348元X300%)。
一、二、三档医保缴费都有变化
在深圳,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如果职工是深圳户籍,单位应为其参加医保一档;非深圳户籍职工可在一、二、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6.2%,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此次调整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元(8348元X300%)、“下线”为5008.8元(8348元X60%);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此次调整后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此次调整后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至元
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从今年1月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缴费基数“上线”为元(8348元X300%)。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进行缴费,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缴费基数“上线”为元(8348元X300%)。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缴费比例为1.5%,其中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记者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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