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社保缴费与领取)
以下内容参考《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十条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如果你在深圳交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按2200元,最高按9309*3=元.(实际缴费基数以单位申报为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不得高于平均工资300%。
第十一条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个人缴费人员按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百分之十三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六条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金额,依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扣缴比例
解读:如果你是深户还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由单位按1%扣缴。
养老金
第十九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解读:如果你是一直在深圳工作并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退休时肯定可以在深圳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十一条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一)统筹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解读:绝大部份人都是92年后才开始买社保的吧,
第二十二条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的具体计发办法如下:
(一)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
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关系到你以后领取多少退休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解读: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每月领取金额=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139(60岁)、/195(50岁)
第二十八条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未申请领取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
解读:如果你到退休年龄,你不申请领取养老金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OS:有那么傻的人么?
第三十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或者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解读:如果你到退休年龄但是没缴满15年的可以继续买够15年就可以了
以下是为非深户男性参保人,年满60岁正常退休计算结果。
根据公布平均工资及最低工次计算结果,只作参考
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39
看看历年平均工资,你是不是拖后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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