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在深圳婚姻登记不限户籍啦)
2021年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自从520婚姻登记热潮之后,这个甜甜的5月就没有停下来过……
今天,我们给还没有领证的小伙伴们带来了好消息,2021年6月1日起,深圳市的婚姻登记可以“跨省通办”啦!这下非深圳户籍的新人们,也能在深圳领证了。
“跨省通办”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具体要怎么做呢?
请拿好小本本待我细细说来~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主要内容
一、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划重点啦!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仅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补领、涉外登记等婚姻业务,暂时不能跨省办理。
假设双方都不是深圳户籍,但是只要你持有“深圳居住证”,就可以在深圳办理婚姻登记。
二、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须知的相关内容。
在此强调,《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所需证件如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现役军人与内地居民选择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兵哥哥(姐姐)看过来,和另一半“跨省通办”时,一定不要忘了带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哦~
四、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打个比方,小张和小夏持有罗湖的居住证,那他们就能在罗湖区办理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也需预约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预约方式
方法一:官网预约登记
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210.76.66.108/hyyy/,点开“业务之窗”按钮
然后点击“婚姻登记”按钮,即可进入预约页面。
方法二:微信公众号预约登记
登录“深圳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民政业务”菜单栏。
然后选择“婚姻登记预约”按钮,即可进入预约页面。
另外,预约成功后,去登记时一定不能记错地址!
各区的婚姻登记处地址
(识别二维码进行查看哦~)
当两人结为夫妻的那一刻起,就代表了要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跨省通办”方便了许多在外努力奋斗同时勇敢追求幸福的情侣。
在此也提醒大家,不要扎堆结婚登记,爱对了人,每天都是好日子,愿天下有情人都能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来源:深圳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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