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籍人员身份证办理指南)
目前一共有27省市的居民可以在深圳补换领身份证。这27个省市是:粤籍非深户、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浙江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
申请条件
在我市居住,并已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办理居住登记,且当前居住登记状态为有效的,即可预约办理。
注意事项
以下情形的异地身份证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需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或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统中二代居民身份证历史图像相差较大的、原籍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人口信息系统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图像、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现场人像不一致,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证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锁定、冻结或被本市限制的,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2.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竖向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办理流程
1.预约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选择“异地证快速办理”,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选择预约时间。
2.申请
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地点提交资料。
3.受理
户政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5.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公安机关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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