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出台,这类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
来源:读特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印发,记者注意到,《清单》扩大了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新增“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据介绍,《清单》新增优化部分项目,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3个政策。其中,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安排在我市就业的相关人员,可以向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清单》将“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政策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优化调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高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4个政策。与此同时,退出实施部分项目。“就业见习实训补贴”“疫情期间孵化基地运营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介绍补贴”等4个政策自今年9月30日起退出实施。退出实施的项目,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除外。“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援企稳岗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单位录用奖励”等5个政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规定退出实施。
记者梳理《清单》发现,涉及高校毕业生个人可以申领的补贴主要包括4大项,分别是:求职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今年深圳扩大了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将“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也纳入了高校毕业生的范畴。这里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一、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
(一)属于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毕业生、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
(一)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和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含职业、技工院校)。
(二)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在校期间参加目录内的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并于毕业前取得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给予补贴。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一)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以个人身份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
(三)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在以下灵活就业岗位工作: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从事餐饮服务;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部分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享受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四、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原标题《(政府公报)《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出台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庄瑞玉)
本文来自【读特】,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