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出首张广东省居住证)
深圳特区报
“非常荣幸拿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第一张居住证,我对深汕公安分局便捷高效的警务工作深表感谢。我会在这里更加努力工作!”4月3日,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超过半年的李先生拿到深汕分局制作的合作区首张广东省居住证时激动地说。
4月3日下午,深汕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办证大厅举行了一场简单而意义重大的仪式,分局综合处处长杜作连将分局制作的第一张广东省居住证交到了办证人李先生的手中。
据了解,李先生来自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在合作区工作已超过半年。根据规定,登记时间满6个月的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居住证办证申请并提交制证所需手续材料,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办理的居住证。此次拿到居住证,意味着李先生今后可享受合作区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据悉,为使惠民措施在深汕合作区得到及早实施,深汕分局自接管合作区公安工作以来,积极向省厅、市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沟通,在市局人口处的大力帮扶、支持下,理顺业务办理流程、申请权限,终于在4月3日颁发了合作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张广东省居住证。
目前,深汕分局已开通本地居民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身份证换领,户籍注销、迁出、恢复以及广东省居住证签发等六项业务。(记者张燕通讯员李涵睿张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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