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条例6月1日起实施 实行每年一签)
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将正式实施。对居住登记办理、持证人权益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申领居住证要同时符合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并实行每年一签的签注制度。此外,还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
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两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这就意味着没有社保办不了居住证。
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居住多久需申报?
一是即时申报,包括旅馆业单位及具有留宿功能的服务场所等,
二是7日内申报,主要针对房屋出租人以及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等,
三是除前两类场所外,居住超过15天的,要在15天内申报,也就是说,如果你外地的亲朋好友来深居住超过15天,你便有义务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
第一,持有居住证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学政策,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公立小学学位,子女享受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9年免费义务教育。此外,政策还推出了一项在园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市民只要办理了居住证、有社保,孩子在深圳幼儿园就可以享受政府的这笔补贴,一年算下来有近3000元。
第二,2012年9月1日起,非深户籍就业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不包含临时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可以多次办理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且一年中不限制办理次数。
第三,享受与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车辆入户及驾照办理、年审政策。
第四,享受入户加分及优先权益,持证一年加一分。
第五,65周岁以上老人可凭居住证办理深圳市老人优待证。
第六,享受个人购买深圳市“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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