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设居住证签注制度)
拥有300多万户籍人口、一千多万非户籍人口的深圳,如何加强、创新非深户籍人员服务管理,促进深圳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针对居住证条例开展了一系列立法调研活动,先后组织召开了30多场座谈会。随后,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集意见和建议5000多条。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有不少创新性规定,如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办理居住证须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要求、设立居住证签注制度、符合我市规定的持证人可申请入户等。今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该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昨天的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还有《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搁置多时的《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一稿)》也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则提请二审。会议还审议了深圳市201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等多个报告及相关人士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刘军、刘恩、高振怀参加会议。副市长吴以环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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