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再升级,深圳在职人才引进和落户实现“秒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秒批”改革,进一步加大便民利企力度。2019年1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在职人オ引进和落户“秒批"工作方案》。该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市人社局、公安局、发改委共同实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深圳“秒批”的又一次创新推广。此项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瞄准打造公正透明、干事创业的优良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优化在职人才引进和落户审批流程和审批方式,提高办理便捷度和办事效率,让来深就业创业的人才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目前,深圳已有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证申领、老龄津贴发放等52个量大高频事项实现“秒批”。今年深圳将新增200个“秒批”事项,20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
新政策特点
重点
实施时间
重点
改革内容
重点
办事指南
新政策特点
01
全面取消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实行系统“秒批”办理
在2018年6月实现大学毕业生引进“秒批”的基础上,此次进一步把“秒批”拓展到在职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博士后入户及其配偶子女随迁。至此,4种人才引进业务类型全面实现“秒批”。需说明的是,在职人才引进中,少数按相关政策要求需核验人事档案的业务和审批类业务,比如“调干”业务、综合评价积分引进业务,暂未实行“秒批”。
02
全面实行数据自动比对
彻底消除自由裁量和人为干预
对人才引进需审核的学历学位信息、犯罪记录信息、技术职业资格信息、社保信息、体检信息等信息,全部由系统自动调取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数据库的数据自动比对,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对所有来深人才,一视同仁,在统一的业务规则下,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即予“秒批”,确保公平公正,杜绝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
03
24小时在线电子审批
无纸质材料无窗口排队
变线下实体窗口收取纸质材料为提供24小时全天侯在线电子收件,人才引进环节无需任何纸质材料,只需上传直接相关的电子扫描件,审批结果电子化,取消纸质调令和入户指标卡,全部实行电子数据推送。暂未实行‘“秒批”的人才引进业务参照“秒批”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审批,无需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深圳人才引进基本无需到窗口办理(含非“秒批”业务)。
04
纸质材料提交减少80%以上
全程只需一次跑动
无需跑动人社部门、发改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申请人根据公安部门发出的短信或系统提示,自主选择相应户籍业务办理点办理落户并采集生物指纹,落户所需的前端信息全部实行电子推送,落户环节只需提供户籍和身份相关材料,全程纸质材料提交减少80%以上。公安部门开放派出所代管户,确保暂时无法落户或落户困难的申请人顺利落户。
05
强化信用监管
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为确保申请人办理业务和上传电子材料的合规、真实,管控不见面审批风险,引入信用监管。“秒批”前查询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对信用记录良好、诚实守信的申请人提供“秒批”便利服务。对一定时限内存在违法犯罪、失信违约等行为的造假“高风险”人员,不适用“秒批”,须到窗口人工审核办理。“秒批”后抽查发现虚假申报或不按业务规则办理的,相关信息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实施时间
试运行:2019年2月21日至27日正式启动:2019年2月28日
改革内容
一、适用对象
以下类型人才引进业务适用“秒批”
高层次人才
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注意:高层次人才须先经过认定,且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学历类人才
①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学历人才直接对接国家学信网。
技能类人才
①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③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①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②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
(参照实行“秒批”人员)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其他类型的在职人才引进暂不实行“秒批”,但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审批(增加人工审核电子材料环节)。后续由市人力资源部门视情况逐步纳入“秒批”。
二、办理流程
三、落户办理方式
①在深圳有房产的可落户本人房产户口;
②挂靠深圳的亲友户口;
③落户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④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通过以上方式均无法落户或落户困难的,可暂时落户派出所代管户口。通过前4种方式无法落户或落户困难的,无需申请人举证,由公安部门查询数据核实。
四、信用监管
票否决类型
五、事后监管
开展事后抽查,经核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冻结业务,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材料实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通过的予以恢复;人工核查发现虚假申报或未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撤销审批决定,撤销审批决定的信息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对审查发现的虚假申报等不诚信或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将申请人及申报单位相关行为记入相关信用管理系统。
改革前后对比
与大学毕业生引进“秒批”的区别
1.暂未开放个人申报2.比对数源增多3.引入信用监管4.加强事后核查
办事指南
■办理方式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手续:(一)单位申办:由用人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手续。(二)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下同)申办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详细流程1.申请人通过个人用户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完成,测评(含信用查询)通过后,选择呈报单位并保存提交;2.呈报单位经办人进入人才引进系统,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审核并成功提交信息,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转交申请人;*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申办调干、调工业务,需在人才引进系统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保管机构)并签订档案托管协议后方可办理。3.申请人按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并提交呈报单位。呈报单位核实无误后通过人才引进系统正式提交;4.系统秒批,发送含指标卡编号的短信;5.申请人在“深圳公安”办理或预约现场办理《准予迁入证明》;6.申请人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7.申请人预约拟入户派出所(户证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①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等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②申请人的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流程图
■所需材料(具体材料请见相应审批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人才引进可能涉及的材料(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二)毕业证书及验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三)深圳市内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四)近五年深圳市内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五)投资纳税材料: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人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注意:具体信息可关注“深圳人社”,或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市政府在线查询。■落户可能涉及的材料
*注意:具体信息可关注“深圳公安”,或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站、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市政府在线查询。
■重要提示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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