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落实稳就业各项举措,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渭南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及县以下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渭南市加强和改进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5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到2002年6月30日期间),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到2002年6月30日期间),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见附件1、2)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其中,本科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学历,研究生学历一般为普通全日制学历,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也可应聘。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6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截至2020年6月23日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应聘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初筛、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初筛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初筛,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1.提交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08:00至2020年7月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日08:00至2020年7月3日24:00。
资格审查由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7月1日08:00至7月3日16:00,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应聘岗位,审查通过后的应聘岗位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7月3日16:00至7月3日24: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上述职业资格不作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的院校类别有较严格的筛选,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研究生、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名称和院校类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它高校),留学回国人员请详细准确写明本科、研究生阶段大学名称;应聘人员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情况、计算机考试情况、职称等级、表彰荣誉、从业经历是本次招聘初筛的必要参考项目之一,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的“补充说明”项对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情况、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职称等级、表彰荣誉、从业经历及从业资格证等进行详细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须在“个人工作简历”项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开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2.资格初筛
初筛时间为2020年7月6日08:00至2020年7月8日18:00。
结合我市实际,对应聘同一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学历层次高优先、名校优先的原则,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1的比例筛选:(1)同一岗位优先选择学历层次高者;(2)学历层次相同时,比较院校类别(首看研究生阶段院校、相同者比较本科阶段院校类别),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它高校的顺序筛选。国外高校在“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0名中相当层次的国内高校进行排序,在“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1000名后的国外高校等同为“其它高校”。
同等条件下,结合在校期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荣誉表彰、职称等级、从业经历等方面,对比应聘人员综合能力。
同一岗位,按上述筛选原则同一学历层次或同一院校类别筛选至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到1:1时,其它学历层次、其它院校类别应聘人员不再纳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如虚假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黑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及打印报名登记表等事宜预计于2020年7月10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打印报名登记表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根据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等其它所需证件、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渭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复审。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资格复审前14天内(7月1日零时以后)外省来渭南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资格复审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疫情防控部门有其它要求的,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无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黑名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岗位计划空缺,在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中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面试
授权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本部门(单位)面试工作,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教育岗位面试工作,市招聘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其它单位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请关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按时参加面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岗位面试时间、面试形式等注意事项请关注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其它市级部门(单位)、县(市、区)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予以淘汰。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时,该岗位应聘人员无需参加面试;岗位计划数大于1且存在不同学历或不同院校类别应聘人员时,按照学历层次高优先、名校优先(按照网上资格筛选顺序)的原则,学历层次高、院校排名在前者无需参加面试,该岗位其余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参加面试。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无需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体检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对体检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市属事业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它部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
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取消复审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中小学教育、医疗岗位的空缺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展调剂工作,具体工作安排以发布公告为准。
(六)诚挚欢迎广大有意来渭南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投递本人简历和联系方式到。应聘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进入考察。应聘市级(单位)部门的,考察工作由应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县(市、区)的,考察工作授权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持考察材料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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