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关于优化人才引进服务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各申请人: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做好“秒批”工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简化申办流程,优化申报方式,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推动人才引进服务增速提效,对人才引进业务流程和申报方式做了多方面的优化。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主要优化内容
(一)开通个人直接申报渠道。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单位申报或个人直接申报的方式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取消原个人申报方式的代理环节,进一步减少了办事群众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
(二)进一步推进属地化服务。申请人通过个人申办方式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的,按照申请人社保缴交地由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方便申请人就近办事。个人申办毕业生业务的,仍按照申请人拟入户地由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三)扩大“秒批”业务范围。简化多项申报材料,在职人才引进环节不再区分研究生学历类别,优化审核流程,将符合条件的调干调工业务纳入“秒批”范围或在受理后由系统自动审核审批,人才引进业务进一步增速提效。
(四)简化人才引进申报材料。取消了学历信息比对通过人员的学历验证报告、在职人才引进业务中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学籍档案,以及多项材料的原件提交要求。
(五)优化人事档案审核流程。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且用人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由用人单位自行调档并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自行审档。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但单位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或以个人申报方式办理的,仍需委托档案管理机构调档并由业务受理部门审档。
因人才引进系统升级改造,7月25日起,市级代理机构已暂停办理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在职人才引进可以通过单位申办或委托所在区人才引进机构申办,毕业生可以通过单位申办或委托所在区人才引进机构申办或个人直接申办。市级代理机构的存量业务待新系统上线后按原业务流程继续办理。新系统已于7月29日上线。上线前呈报单位已在人才引进系统正式申报但尚未办完的业务,按原业务指南和流程办理。
二、业务申办流程
(一)关于毕业生接收业务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并打印表格。毕业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注册账户、填写个人信息并测评通过后,属个人申办的,毕业生直接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属用人单位申报的,由用人单位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
2.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深户毕业生不需办理迁户手续)。
3.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毕业生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提示办理后续手续。
(二)关于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注册个人帐户,填写个人信息并测评通过后提交,属个人申办的,直接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属用人单位申办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审核申报信息后提交系统,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转交申请人。
填写信息时,请按照系统提示以及申请人的人事档案情况准确选择业务类型(即调干、调工、招工)。按调干调工办理的,需按照呈报表和材料清单的指引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2.申请人根据材料清单以及业务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属单位申办的,用人单位经办人还需对申请人扫描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如为调工调干业务且由用人单位自行商调档案的,单位经办人还需审核人事档案)后提交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办理后续手续。
3.经审批通过的人员,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呈报单位或申请人如需纸质人才引进审批文件,可登陆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也可由呈报单位或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并存入人事档案。
三、关于人才引进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及人才引进申请人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申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入户手续,并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规定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已审批通过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办理人才引进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引、档案商调、集体户管理等均为公共服务,不涉及任何收费。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代办人才引进入户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于违规行为,申请人切勿轻信代办人才引进入户的电话、短信、传单及网络广告等,谨防上当受骗。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0月21日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