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在职人才引进个人申办指南)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①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注册账户
2、点击“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类别,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选符合的申办条件,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务必仔细阅读红字提示)
3、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
4、测评通过后,在代理机构中选择“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XX分部”后提交,提交成功后弹出材料清单(请予以保存)
二、预约办理
扫描下方,关注,回复关键词【人才引进】,获取入深户预约入口
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首次预约须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注:业务不可跨部门办理,请预约与信息提交部门一致的业务点。
三、签协议须(网上预约,不可代办)
申请人预约“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的《材料清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按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至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取号,办理材料初审与签约: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2、与本人申办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例如: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表彰获奖证书、投资纳税材料、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等等
3、如办理子女随迁的,应同时提供有效证件:子女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符合并申报子女异地随迁的,还需提供随迁子女《医学出生证明》。
注意事项
1、《材料清单》所列出的《人才引进呈报表》暂不需提供,暂不扫描上传证件
2、落户至代理机构集体户的、申报类型为“调干”或“调工”的、有曾用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毕业证有疑义或毕业证明书等情况的,请提前确定好现档案保管单位全称,以便我部开具《商调函》或《调档函》
3、自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
四、准备材料
根据《材料清单》及相关指引准备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1、需提供文凭验证材料的,尚未办理的,可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深圳市人才集团人才征信部办理。
2、需商调人事或学籍档案的,凭《商调函》或《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并跟进到档情况(申请人浏览内“我要查询”→“到档情况查询”可查询到档记录)。
3、个人需前往深圳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办理入户体检,并确保符合政策要求(体检合格有效且由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无需提供纸质体检材料给我部。
五、提交申报材料(不可代办)
申请人按要求备齐材料后,请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好,至我部递交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上传至人才引进测评系统。
六、等待审批结果及办理户口迁移
审批结果将由公安部门统一推送短信,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办理迁户手续。如申请人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登录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
详细信息: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分部网点介绍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