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编机会!人才引进!户籍不限!|内蒙古人事人才考试信息网编辑)
为改善包头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提升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结合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引进数量和岗位
引进6名。具体引进岗位见《包头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三)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户籍不限;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一流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拥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或取得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人员;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引进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24:00。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将个人报考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报名邮箱地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所在单位意见”栏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包头市总工会将指定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结果将在包头市总工会官网公示。
报名应提交材料:
1.《包头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市总工会组织部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核
包头市总工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3。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三)组织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包头市总工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全程录像,音像资料永久保存。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开展,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书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包头市总工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报考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因隐瞒信息,在考察期间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全程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成绩相同者,需加试)。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经党组研究,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总工会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七)试用期
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其他事宜
(一)全程纪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市纪委监委派驻
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纪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人才引进工作高度负责,因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人才引进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自行申请退出人才引进工作。
(四)根据《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13号)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总工会将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
1.2021年包头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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