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乐东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乐办发〔2019〕47号)。
二、申请条件
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乐东县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三、材料清单
1.《乐东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XXX单位申请表》;
2.《乐东黎族自治县XX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花名册》;
3.单位公示;
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审批发放表》(双面打印,单位做“情况属实”意见盖章);
5.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盖章);
6.社保明细单(证明第一次在乐东缴纳社保时间,社保局盖章);
7.申请类型佐证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高层次人才认定等证书等复印件,单位盖章;
8.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备案表(租房合同要注明房东联系电话、房源必须合规:租住公租房、保障性住房不能申请;复印件、单位盖章);
9.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单位盖章)。
四、相关材料说明和要求
1.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申请人数、单位承诺、领导签名、盖章。
2.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花名册:用人单位统计申请人基本信息、单位盖章。
3.单位公示:申请人向用人单位申请住房补贴后单位审核公示、单位盖章。
4.复印件材料要求:单位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查看原件后复印,在复印件上写“从原件复印”(工作人员签名、日期)再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时间和方式
随时申请,分批统一办理。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核(一次性告知缺少材料)→现场核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发展局(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按季度或按年拨付至用人单位。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受理窗口: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委老干局3楼)
联系电话:(0898)
相关附件下载:
(申请人)申请阶段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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