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南山伯乐奖人才引进单位奖励操作规程)
2021-08-14
2021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子项目基金项目开始申报,包括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资助等3个项目
详细信息:,深圳,南山区2021年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子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内容
设立南山博乐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相关工作,根据深圳人才博乐奖颁发条件和标准,对我区引进人才的单位给予同等奖励,同一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优秀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1名经我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以及境外高层次A、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引进一个新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团队,奖励15万元。
(二)创新创业团队所带领的人才凡符合我市优秀人才表彰标准,并获得深圳人才伯乐奖团队奖的,将最高奖励100万元。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我区用人单位引进经我市,认定的优秀人才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1名、海外高层次A级人才1名,奖励5万元。
三、申请条件
(1)我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市外人才的民办非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新入选省、及我区市引进人才重点团队所在单位,均可申请南山博乐奖。
(二)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和纳税。
(三)市外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海外)引进并经经我市,国家和地方领军人才认定的优秀人才,以及海外高层次A、B类人才。
(4)引进人才应在去年1月1日后引进,且引进人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时仍在工作岗位,且在南山区全职工作9个月以上。本地领军人才也要经过正规的引进程序。引进时间的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深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城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时间中最早的时间为准。人才队伍应是去年1月1日以后选拔的省、市重点人才队伍。每个人才、团队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不含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申报),且只能申报一次;团队中的个人不能申报为新引进人才。
四、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南山伯乐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山伯乐奖人才引进单位奖励申请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点击下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一年度和今年至申报之日上月的国家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人才资格证书(我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人才资格证书、文件等材料)(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用人单位向人才支付第一个月工资的银行证明和人才社保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调令(仅限深户提交,复印件加盖t公章
(一)申报单位根据当
年度申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递交纸质版材料,需补交资料的按时限提交(因高层次人才信息安全问题,采取线下申报模式);
(二)区人力资源局依据专项资金审批流程进行核准,报区财政部门复核并由市场监管部门、统计部门对企业注册情况、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三)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五)区人力资源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六、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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