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人才引进申报系统不上传附件)
2022年深圳人才引进申报系统不上传附件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大力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就2022年江都区第一批“龙川英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龙川英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龙川英才”计划包括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高薪人才3类项目。
创新人才指到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创新、科学研究、资本金融创新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区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薪人才是指我区企业高薪聘请的全职从事技术岗位研发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或2000年之前取得学位的除外),其中企业全职引进的世界名校或国内顶尖高校理工科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高薪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或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2、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高薪人才一般应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3、申报人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到我区创新创业研发,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创新人才从到我区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2022年深圳人才引进申报系统不上传附件,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2022年深圳人才引进申报系统不上传附件,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申领经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高薪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对地方贡献较大人才,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二)创业类
1、申报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创办企业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3、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已实缴),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
4、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5、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三)创新类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省“双创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近3年(2022-2022年)在江都实际缴纳税收累计达1500万元以上。
3、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全日制学历),经审核后,可以直接认定为“龙川英才”资助对象。对企业全职引进的世界名校(2022年排名前200强)或国内顶尖高校(深圳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深圳大学、浙江大学、、、9所高校)理工科人才2022年深圳人才引进申报系统不上传附件,学历要求为硕士(全日制学历)以上。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企业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企业高薪聘用、全职引进的人才和资金金融人才。
(四)高薪类
1、从事技术岗位研发或拥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且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必须为全职非股东,且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50万元。已评为“绿扬金凤”的不予资助。
优先支持:成效突出、行业影响大的人才。
三、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1、对入选的人才,三年内,给予创业创新人才15-40万元的资金资助。
2、入选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333工程”和“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优先推荐申报扬州市和“英才培育计划”等。
3、优先推荐扬州天使(人才)基金、江都区麒麟梦想基金扶持,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4、按照国家、省、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创业人才需提交《扬州市江都区“龙川英才”计划申报书(A类)》;创新人才需提交《扬州市江都区“龙川英才”计划申报书(B类)》;高薪人才需提交《扬州市江都区“龙川英才”计划申报书(C类)》。
2、创新创业计划书。
3、附件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4)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申报书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并完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申报书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并完整提供相应证明);(5)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高薪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4)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申报书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并完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50万元相关证明材料;(9)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出具的《》;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4、申报对象汇总表。
五、申报要求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江都党建网资料中心下载申报表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相应资料。
2、项目须通过“江都区人才工作智慧管理平台-智汇龙川”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上传的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须提供Word格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须提供PDF格式。A类项目填创业;B、C类项目填创新。
3、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经所在镇分管负责人签字、党委盖章后,送区委组织部。申报对象汇总表为Excel格式,经所在镇汇总后,报送区委组织部邮箱。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网络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4、已经获江苏省及省内各市县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5、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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