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新引进人才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社局或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的
二、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三、申请人首次入户深圳需在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四、申请人首次入户深圳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注册地为龙岗区的用人单位),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深圳社保(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保关系仍在本区内。
注: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申请时间必须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1份;
2、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户口簿,公司集体户的话可以不一定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就可以了(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即社保缴纳凭证)
9、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电子格式资料(《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以WORD文档提交)。
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需要先携带九份材料前往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现场交完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会给你一个邮箱,当天内然后再将材料发送到该邮箱内
介绍信打印地址:龙岗人力资源楼下世贸百货公交站后面“行政服务大厅”或公交站后有一个报刊亭可以复印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受理及审定。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公示。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会公示发放名单汇总,公示期5天
4、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我局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发放标准
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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