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市龙华区委党校引进博士人才3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中轴新城的要求,结合区委党校工作实际,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博士人才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开引进对象、方式及名额
1.公开引进全日制毕业于全球500强大学(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500强大学)的应届、往届博士学历学位人才。
2.公开引进博士人才名额为3名,采取选聘引进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职位表)。
二、公开引进报名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引进博士人才职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职位条件。
3.专业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6月26日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公开引进程序
本批博士人才选聘引进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适岗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确定选聘人选、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1.选聘报名时间和方式
(1)选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7月2日(星期日)下午18:00时。
(2)选聘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选聘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3)、《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4)、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相关引进国(境)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计划生育材料(报名时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聘博士人才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针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3.适岗能力测试
由各用人单位采取适宜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人才的标准条件进行测试,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6.确定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聘人选。
7.公布选聘结果
在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选聘博士人才结果,未获选聘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8.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深人社规〔2012〕16号文的规定,进入事业编,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引进资格。
2.选聘引进的单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请见附件5。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党校关于选聘引进博士人才的公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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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士人才职位表.xls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doc
4.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选聘引进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xls
5.深圳市龙华区公开选聘博士人才联系方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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