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深圳取消发放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不过别担心…)
2020年7月29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废止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删除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中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已无继续执行依据,决定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之后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一、背景及依据
2014年12月1日我市颁布《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其中包括出台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即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本科每人6000元、硕士每人9000元、博士每人元的租房补贴。为落实该项政策,我局联合原市财政委共同印发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7月16日正式实施。
根据2020年3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规定,删除了《安居办法》中关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实施办法》已无继续执行依据,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要求,应当予以废止。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含当日)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三、其他
对2020年3月6日(含当日)前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仍可按照《实施办法》的标准和程序申领租房补贴。此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可继续按照《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的规定,申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此前,该政策还曾闹过一次“乌龙”。
在废止消息首次公布的时候,很多准备申请补助的小伙伴误以为“最高补贴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被取消了。
其实,此“废止”,非彼“废止”!
近期决定废止的是2014年12月1日深圳颁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出台的《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即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条件的发放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的租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
(被废止的《安居办法》具体细则)
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补贴方法早在2016年被“替代”。
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发放。
说的直白一点,大家最关心的“最高补贴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仍然保留,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依然可以申请哦~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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