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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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人才项目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官方,下同)。
(2)近1年内来当地工作(2022年以后来当地)或计划来当地,依托地方企事业单位,在地方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3-5年以上,若不能按要求全职或柔性兼职到位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官方,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2.外裔人才项目
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若不能按要求全职或柔性兼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其他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项目相同。
3.青年人才项目
申报人应当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官方,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二)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三)申报时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四)引进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5年以上。
4.创新长期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时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工作,或在地方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引进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5年以上。
5.高层海外学者
1.申报人为高校、科研院所、文化艺术单位等从海外引进的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技和文化艺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含非华裔人才)。
2.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职务、工作年限等申报条件。
4.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引进重点为经济管理类以及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8个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5.文化艺术领域引进重点为在国际知名文化艺术单位、文化和旅游机构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导演、高级创意设计职务等高层次人才。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专业职务、工作年限等要求。
6.申报人尚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回国工作,或者2022年后回国工作。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者在海外无工作,并全职或柔性兼职回国工作不少于3年。
7.尚在支持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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