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落户窗口开放)
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以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5、随迁家属。申请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随迁家属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如果有学历和入户需求的伙伴们可以在线咨询我们。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