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积分入户2020年的条件)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3.落户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
4.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单身的只提供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5.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本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6.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单身的只提供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离职)的证明(如用人单位为代理机构的,提供代理机构缴纳的社保清单)。
7.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单身的只提供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用人单位(代理机构)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离职)的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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