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制的发展历程)
2011年6月2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提出了积分落户制。
2012年4月,深圳取消外来工招调工政策,统一通过积分入户。
至2014年,广东和上海等地都已实行积分落户政策,也都取得了不错的社会反响。据报道,广东的积分落户政策施行一年多以来,已有10万多外来人员落户。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我国将城市按人口分为4个级别,执行不同的落户标准。其中,建制镇、小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不分租赁还是购买,都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中等城市、大城市中,关于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意见》指出,一些城市可对社保缴费年限提出要求,但最高要求不得超过五年。此外,针对500万人的特大城市,《意见》提出,要严控人口规模,建立透明、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
2015年02月07日,积分落户北京,探路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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