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0年深户积分入学计算方法)
办事说明:
说明: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的4月30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可点击一下链接进行查看,仅供参考。具体的材料以及积分计算的规则,
以下为2019年宝安区积分入学的政策信息,仅供参考,
一、居住时间积分
积分计算方法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上不封顶
积分计算时间规定
1、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
2、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
3、以登记盖章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
4、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详见本指引关于特殊住房的介绍
5、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二、计生积分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三、分配原则
深户的学位类型以宝安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进行分类(文章开头有详细介绍),按照规定是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关注后回复【宝安】,即可获得宝安区积分估算系统以及查询学位申请录取结果、学位申请指南、学位房锁定信息、学区划分、2020年租赁凭证后办理时限,另外回复【落户】或【居住证】,还能查询深圳积分入户指南或者居住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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