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积分入户条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评定的技术技能人才积分入户试点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第二条关于企业评定的技术技能人才的资格条件(一)原规定申请人需符合《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除学历外),现调整为需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二)原规定申请人需在本企业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现调整为在本企业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正常缴费年限,补缴年限不算)。(三)原规定申请人需在现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且在本企业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现调整为在现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且在企业技术技能岗位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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