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布积分政策预告!2020深圳升学8区入学积分政策最齐全汇总!)
学位申请在即,目前宝安区2020年学位申请办法率先出炉。而盐田、南山、罗湖、龙华、坪山、大鹏新区、光明区等7个区发布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均拟调整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
此外福田区、龙岗区还未公布新的积分办法,大家可以先参考2019年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龙华区:
居住证可积分;新增基础分60分
根据公告,征求意见稿在以下5个方面有大变化,具体如下:
1、计生积分(含大学区)
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2、住房积分
自购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买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
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签发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积分。
3、社保积分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连续不中断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
4、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
深圳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非深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5、新增基础分项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附:积分入学办法修改说明表
根据申请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学位类型共划分为以下6类:
附:入大学区学积分一览表
罗湖区:
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2020年罗湖新积分入学办法
(二次意见稿)
南山区:
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
划重点: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中,变动最大的要数计生加分了,和其他区一样,只留下独生子女这一个加分情况。
从积分的调整来看,变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项,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只要是深户,无论是学区内、南山区、还是南山区外都可以加分;可见优势偏向于深圳户籍。
另外就是大家关心的是小产权房等无产权证明如何申请学位,从积分调整来看,蓝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来申请学位,无蓝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没有住房加分。
积分调整的两次意见稿看下有哪些变化:
2020年南山区积分入学办法
(二次征订意见稿)
宝安区:
独生子女加分拟从90分调整至2分
在此次公布的新修订稿中,对去年12月公布的部分积分计算方式和加分情况进行了重新修订。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
取消"非深户籍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和"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两项加分项;
此外,"宝安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宝安户籍,无房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无房租房"、"非深户购房"、"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等情况分别在原有基础分上另加5分。
"深圳其他区户籍,有房租房"和"非深户租房"分值则保持不变,以体现宝安本区户籍与其他区户籍、非深户购房与非深户租房的积分梯度。
2020年宝安积分入学办法
坪山区:
调整非深户社保计算方式
2月17日,坪山区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修订稿公布,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28日。这次积分修订中,包括计生加分、社保积分两个重要项目。
1、调整计生积分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2020年统一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2、调整非深户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坪山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
(修订稿)
一、学位类型划分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积分入学学位类型共分为6类:
(一)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二)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三)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四)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五)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六)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
1.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2.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二、积分办法
(一)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
(二)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根据提交资料的不同,积分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三)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三、积分计算方式
(一)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
1.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积分计算方式不同。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只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的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需与社保缴纳证明进行印证)、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
2.学区内租房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积分。
提交多份或单份红本“租赁凭证”,按照最早办理的红本“租赁凭证”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红本“租赁凭证”,否则不积分。
3.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二)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
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且至学位申请结束(公布录取名单前)持续为在保状态。
(三)计生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情况以卫健部门审核结果为准,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四)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大鹏新区:
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
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2020年积分调整相关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基础分积分方法调整
原积分类型为六类,现按照“户籍优先、梯度赋权”的原则,现将积分类型调整为七类,具体为:
第6类为“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
第7类为“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部分的调整
加分部分的调整,主要是将计生情况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增设了户证情况、社保年限较长、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等情况的加分项。
具体如下:
1
一是将加分类别由三类调整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两大类。
其中深圳户籍学生包含5个加分项:
1.居住时间加分;
2.计生情况加分;
3.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
4.户证情况加分;
5.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
非深户籍学生包含4个加分项:
1.社保时间加分;
2.计生情况加分;
3.户政情况加分;
4.在社保年限满6年及以上的基础上,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
2
二是对于原计生加分、非深户社保时长加分的分值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如下:
1.计生加分分值调整。
计生加分统一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2.社保加分情况及分值调整。
在原加分项中,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设置加分上限为7.2分。
现将社保加分调整为,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
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设置加分上限为6分。
三、增加的加分项目
1.在非深户社保时间加分一项中新增: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2.增设“户证情况”加分项。
在深户学生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中均增设“户证情况”加分项。
具体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3.对于申请初一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增设“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项。
具体为:申请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学籍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2020大鹏新区积分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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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
学位类别:由原五类扩大至八类
2020年政策变动
1、学位类别重新划分,由原五类扩大至八类;
2、各类别增加基础分,光明区原来的学位类别是没有基础分的,现在各类别会有对应的基础分,
3、入户时间积分由1分/月下调至0.1分/月;
4、光明区户籍居住时长增加了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积分,0.1分/月;
5.住房、租房积分由1分/月下调至0.1分/月;
6、社保原来按养老、医疗中时间最长的积分,调整为按两者同时缴纳时间积分,加分分值由1分/月下调至0.1分/月,
7、计生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独生子女由30分下调至1分,政策内、政策外均不加分;
8、父母双方居住证加分由10分下调至1分。
光明区2020年入学办法
(征求意见稿)
盐田区:
类别分全部下调
盐田区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类别
C、D类对调,即非深户购房从C类调整为D类,盐田户籍租房从D类调整为C类。也就是,盐田户籍的重要性加强了,家长不妨考虑让孩子落户盐田。
类别分全部下调
类别分从300-550分调整为70-95分,具体对照可以看下文的表格。
这样一来,往年盐田学校录取分数线动辄五六百分的情况将不再出现。
计生加分
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加分为0.2分。
政策内及政策外已接受处罚的加分取消。
居住证加分
双居住证加分从2分调整为0.2分。
按时长加分
深户入户时间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住房材料加分(购房、租房)这些按时间长度加分的,加分标准和上限都进行了调整。
每月加分从0.1分调整为0.01分,加分上限从20分调整为2分。
2020年盐田新积分入学办法
(意见稿)
以上就是这8个区学位申请积分的
2020年征求意见稿,
具体的确定的还要等教育局通知,
目前为止,大家资料都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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