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入学积分不够怎样分流)
目前深圳全市实行入学积分制度,大多数是按照纯积分或者是类别+积分的排列顺序录取,自家的积分就是学校录取分数线,但是却没有被录取,这时候应该要怎么办,一起来了解下深圳幼升小同样积分没被录取怎么办的介绍。
深圳幼升小同样积分没被录取怎么办?
会按照就近原则,分流到附近还有学位的学校,可能公办也可能民办。
深圳各区幼升小相同积分的情况下录取规则一览
盐田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在出现同分情况下:
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长短排位,录满为止。
下面给大家举例说明:
A和B总积分都是89.2(深户),C和D总积分都是84.4(非深户)
1、按积分高低录取
这个很简单,A、B积分更高,肯定优于C和D先录取。
2、深户同分
录取到最后发现A和B同分,哪个孩子入深户时间更早,就优先录取谁。
3、非深户同分
录取到最后发现C和D同分,哪个孩子的家长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更长,就优先录取哪个孩子。
南山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1、同分比较户籍情况,学位申请人是学区户籍优先于南山区户籍,南山区户籍优先于其他区深户,其他区深户优先于非深户。
2、同等户籍类型情况下,深户比较入户时长,非深户比较其父母中在深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时间长的一方缴纳时长,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福田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新生录取时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同分规则: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福田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
4.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监护人一方在深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
龙华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非大学区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注: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学位类型不变。
大学区
招生,按照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积分办法分为“基础分+加分”项目。
如申请学校符合就读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且录至招生计划数时,出现多人积分相同的情况,该部分积分相同的学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实行差额录取,录满为止。
龙岗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同一积分的:
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购房合同按照备案时间,学区户籍按照申请人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宝安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和家长的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最后一名同分的,采取以下规则录取: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宝安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按购房类、租房类、特殊住房类的顺序依次录取;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深户的按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非深户的按其中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4)以上情况均相同的,深户的按父母其中一方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非深户按提交的房产材料中,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罗湖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
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
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
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大鹏新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具体顺序:
(一)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依此类推。
(二)同一志愿。
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三)同一志愿同一积分。
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四)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
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光明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
当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
坪山区学位申请积分相同情况的优先录取排序
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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