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积分入户条件)
3、以下人员申请人才引进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0周岁
(1)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3)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
(4)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5)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本款第(2)至(5)项所规定人员,须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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