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积分落户申报条件)
纳税条件够了也能迁户到深圳哦
1、2020年明确规定,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1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增加30万加10分。
2、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加分50分,每增加6万加10分。
3、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7.6-9.4万加50分。满24万加100分。
4、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加50分,每增加3万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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