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纯积分入户条件是什么?)
由于今年深圳纯积分入户也叫【深圳公安纯积分入户】【房产社保入户】还没开放?小编根据根据20年的入户条件和要求整理了这批入户文章:深圳积分入户条件一共分为两种,第一个是以社保、居住年限为积分内容的纯积分入户,第二种是以学历、缴税数额为积分内容的在职人才积分入户,本文主要向大家介绍的是第一种纯积分入户条件
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条件说明
一、关于基本申请条件核查和积分计算的时点说明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本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二、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说明
1、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范围
经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2、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要求和时限
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计算积分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权利份额说明
申请人提交的当前拥有和用于计算积分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视为拥有:
(1)申请人本人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2)申请人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夫妻双方拥有的权利份额之和≥50%。
4、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
凡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0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三、关于在深圳市租赁住房登记时间认定的说明
申请人以租赁住房计算积分的,租赁时间以市住房和建设局核算认定的住房租赁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人租住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各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时间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四、关于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认定的说明
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填报个人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深圳纯积分入户申请流程
第一步:到深圳公安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先在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菜单栏民生进入预约入户地所属的区公安分局办理业务,如下图所示,需要点击“户政预约”—“普通户政业务”—“户籍迁入(申请)”(需要带哪些材料,请留意系统提示的内容)
一些资料的填写和选择具体的办理部门,这里提示一下,周一至周六都可以办理相关业务,但是由于号源比较紧张,所以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第二步:准迁证和迁移证
如果你是广东省内户籍的,那么这一步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等待公安部门给你发送短信后,再做准备
如果你是非广东省内户籍的,那么你未来会拿到一个叫准迁证的东西,然后你要问一下你户籍地派出所那边,办理迁移证需要哪些材料(还要问问能不能代办),接下来就要拿着准迁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记住要保留准迁证第三联
第三步: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当上面的步骤都完成好了,就需要提前预约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预约入口与第一步所需要的入口一样,但是选择方式略有不同,需要点击“户政预约”—“普通户政业务”—“户籍迁入(落户)”
然后接下来的操作就跟第一步一样了,就额外截图了,唯一不同的就是选择办理地点,这次是选择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户政科进行办理,只需要按实际情况点击即可预约成功
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的累计积分。各项积分指标计算时点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第五条申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所(已登记备案)年限满10年;
(四)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满10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第六条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做动态调整。
第八条办理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局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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