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学历无积分等不具备落户资格及其他情况,可以办理办理深户嘛?)
深圳落户条件有以下几种:
1、人才引入迁户的条件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满1年,或是在本地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的学者、博士等专项研究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学历至少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的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是有普通高等交易的专科以上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是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5)在45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师,40周岁以下的技师,有职业资格的。或是有高级职业资格的,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可以办理。这一项资格证书要同时满足深圳市紧缺工种目录。而且也不是每个高级都可以加分,必须是在深圳考试取得的高级紧缺类职业资格证书。
2、纳税迁户
(1)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且企业连续三年纳税,税额累计为300万以上的。
(2)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且连续三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24万元以上。
(3)在深圳依法登记的个体商户,连续三年纳税税额在30万元以上。
3、政策性迁户
(1)在父母中由乙方是深圳户籍的,其未成年的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其配偶可以按要求投靠入户:
深圳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深圳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
(3)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4)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5)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6)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7)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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