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积分落户政策细则一览.docx)
2022深圳积分落户最新政策细则一览
(一)力量水平
力量水平共分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技能等三个积分要素,申请人依据个人状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要素进展积分,三个要素不得重复或累积计分。选择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要素进展积分的,统一纳入“学历专技型人才”进展排队;选择技能要素进展积分的,纳入“技能型人才”进展排队。
1.学历积分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以下标准积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博士讨论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积125分;
②仅具有国内博士讨论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之一的,积120分;
③同时具有国内硕士讨论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在国(境)外学****并取得硕士学位的,积115分;
④仅具有国内硕士讨论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一的,积105分;
⑤同时具有国内一般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并取得学士学位的,积100分;
⑥具有国内一般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的,积90分;
⑦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具有一般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积60分。
(2)申请人按全日制学历申报积分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原积分根底上加10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一般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立高校的(包括“一流大学建立高校”和“一流学科建立高校”);
②毕业于英国泰晤士报高等(训练)副刊(TimesHigherEducation)或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公布的世界排名前15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公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的;
③同时具有国内一般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深圳市属高校的。
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指通过国内一般高等训练取得的相应层次的全日制学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取得被国家认可学历的,按国内非全日制相应学历层次积分。在国(境)外学****并取得学士学位(视为大专学历层次)的,按一般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分。
2.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有正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名目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35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名目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名目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一般高校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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