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积分入户指南)
深圳市积分入户指南
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市积分入户指南,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
名额规定
2020年规定积分排名前名的市民,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积分指标
积分指标包含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三类:
1、稳定居住指标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2、稳定就业指标为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诚信守法指标为不良信用记录。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流程
一、申请方式和途径
在深圳公安中找到办理入口(2020年深圳积分入户个人网上申报流程)。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三、复核及公示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基本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证明材料。
(1)未婚的,免提供。
(2)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3)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4)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4、申请人个人信用查询报告。
5、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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