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南山区积分入学项目及分值标准)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B: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C: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双非”适龄儿童)分为4类
D:父母双方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居住证(含父母双方是深户)——20分
E:父母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F: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含父母单方是深户,另一方无居住证)——0分
G: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温馨提示:港澳籍“双非”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生指南”。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学区内购房分为7类
A:购房3年或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购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4年9月1日后至2015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C:购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后至2016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6分
D:购房1年以下(2016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4分
E:购房,父母产权占30%(含)至51%(不含)的——30分
F:购房,父母产权占30%(不含)以下的——20分
G: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20分
温馨提示:购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选择对应的一项。
2.学区内租房分为8(温馨提示: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才能积分,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不能积分;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的享受加分: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H: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转租户不能申请)——20分
I: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J: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5年9月1日之后入住)——7分
K:租房5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2年8月31日前签订)——12分
L: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签订)——9分
M: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签订)——7分
N: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签订)——7分
O:租房1年以下——0分(非深户儿童家庭租赁合同在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签订的,今年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2018年起,非深户儿童租赁合同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上一年8月31日之前签订)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A:独生子女----20分
B:政策内生育(全面两孩)----18分
C:政策外生育(已接受处理)----10分
D:政策外生育(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0分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社会保障卡,分为2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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