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实施积分入户政策 不讲学历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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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7月17日起,深圳正式实施积分入户政策。该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户籍制度改革举措,为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户籍人员入户深圳增辟了一条新渠道。
统一通过互联网申请
深圳市积分入户实行积分制,积分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符合积分入户基本条件的非户籍人员,可于2017年7月17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入“民生警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公安”(szga-110),进入“民生警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2017年9月30日当日,不受提交申请时间先后影响。
受理机关根据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总量按照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由高至低排名,经公示后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按要求前往公安机关核验入户材料,办理入户手续。未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者可于下一年度重新申请。我市2017年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为人。
无需学历要求诚实守信是关键
申请积分入户基本条件为: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根据此前发布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户籍迁入将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此次实施的《入户办法》便是居住社保迁户的具体执行办法,是一项单纯的入户政策。
“原积分制入户政策既适用人才,也承担消化存量人口入户的功能,评价机制较为复杂。”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公众所认为的“积分入户”,其实质是人才引进迁户综合评价积分制政策,与此次的积分入户办法分属两条不同的入户渠道,在政策框架、适用对象、执行主体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具体来看,人才引进迁户综合评价积分制政策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调进干部、招调技术工人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适用对象为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且具备一定学历或技术技能水平的非户籍人口。因此,该积分制政策属于人才引进政策而非单纯的入户政策,入户只是人才引进政策需要衔接的事项之一。
“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口。”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积分入户政策由公安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且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信息统一入库第三季最后一日截止申请
我市2017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今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10月26日后,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受理机关于11月15日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7年9月30日)前,均可登录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17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据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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