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无房入学属于几类 深圳各区积分入学办法介绍)
相信深圳家长们都知道,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都是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而积分入学也分为很多分类,那么深户无房入学属于几类呢,下面就来了解下吧。
深户无房入学属于几类
目前,深圳小学学位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分6到7类。
第一类:本区户籍、学区购、100分。
第二类:他区户籍、学区购房、95分。
第三类:学区户籍、租房、90分。
第四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80分。
第五类:本区户籍、租房、75分。
第六类:他区户籍、租房、70分。
第七类:非深户籍、租房、60分。
因此,深户无房入学应该是属于第三类,如果是非学区的深圳户籍,则是第五类或第六类。
在深圳有些地区,学位要求、分类虽有些不一样,但大致还是差不多的。
其次,对于深户小孩来说,申请学位,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户口本、住房证明,每年3月底开始申请。对于非深户小孩来说,申请学位,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户口本、住房证明、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证明、计划生育信息等。也是每年3月底开始申请。
深圳各区积分入学办法
福田区
南山区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共设置4个积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1、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深圳户籍分3类:
(1)、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2)、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3)、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4类:
(1)、父母双方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居住证(含父母双方是深户)——20分
(2)、父母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3)、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含父母单方是深户,另一方无居住证)——0分
(4)、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温馨提示: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生指南”。
2、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2015年起,南山区施行学区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
)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学区内购房分为8类:
A:购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购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C:购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后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6分
D:购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4分
E:购房,父母产权占30%(含)至51%(不含)的——30分
F:购房,父母产权占30%(不含)以下的——20分
G: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20分
H: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温馨提示:购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F,选择对应的一项。
学区内租房分为7类:
A: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转租户不能申请)——20分
B: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C: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后入住)——7分
D:租房5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4月30日前签订)——15分
E: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间签订)——12分
F: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间签订)——9分
G: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签订)——7分
温馨提醒:非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可以申请学位,但本项不积分(说明: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
温馨提示:学区内租房(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才能积分,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不能积分;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可享受加分: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3、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申请人家庭计生情况分为4类:
A:独生子女----20分
B:政策内或全面二孩----18分
C: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10分
D: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0分
4、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按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分为2类: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社会保障卡,又分为两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单方社保——5分
罗湖区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盐田区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屋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9年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深圳户籍儿童持2019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8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龙岗区
龙岗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10分。
注: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居住时间计算方法
计算起始日期: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积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且申请人户籍在所申请学区内的是学生家长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房屋租赁信息不予加分。
计算截止日期:2019年4月1日。
2、非深圳户籍学生社保加分计算方法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养老险累计缴费月数和医疗险连续缴费月数中,时间长的险种月数)的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
计算方法:社保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3、计生加分
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独生子女应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材料通过市卫健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
4、优享加分
试点学区。2019年,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原中海怡翠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暂定名)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原信义假日名城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如下)。
麓城外国语小学优享学区:
万科麓城
怡翠实验学校(原中海怡翠学校)优享学区:
中海怡翠社区、丽湖社区、茵悦之生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暂定名)优享学区:
三联社区部分区域(布龙路以北、铁路以西区域)
贤义外国语学校优享学区:
国展社区、罗岗社区、金排社区百鸽路—禾坑路以东区域
信义实验小学(原信义假日名城小学)优享学区:
国展社区、罗岗社区、金排社区百鸽路—禾坑路以西区域
计分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仅第一志愿有效)。
宝安区
在学位类型划分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8个学位类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不接受学位已被占用的房屋申请学位。
一、学位类型
第1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2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4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7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
1、深圳户籍学生
积分规则: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及计生情况积分
积分项目:包括学区居住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居住时间积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落款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分为四类: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独生子女积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积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积3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积0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
积分规则:按照社保及计生情况积分
积分项目:包括社保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和医疗险种),积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时间长的一项为准,补缴的不算积分;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分为四类: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独生子女积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积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积3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积0分。
龙华区
说明:
1、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2、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以上积分办法不包括大学区,大学区积分办法另行制定。
光明区
积分办法: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
台湾户籍儿童与深圳市其它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非深圳户籍儿童包括港澳户籍儿童。
学区购商品房,有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积分。
坪山区
一、学位类型划分
(一)、学位类型1:
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二)、学位类型2: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校房。
(三)、学位类型3:
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字位资格房产证明)。
(四)、学位类型4:
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五)、学位类型5:
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六)、学位类型6: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二、枳分计算方式
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根据提交资料的不同,积分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
(一)、居住时长积分计算公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
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曰。
1、堤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
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只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的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
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蓝本“租赁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红本“租赁凭证”,按照最早办理的红本“租赁凭证”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
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红本“租赁凭证”,否则不积分。
6、提交蓝本“租赁信息”,只具备申请学位的资格,居住时长不积分。
即使前面办理有红本“租赁凭证?,如后续办理的是蓝本“租赁信息”,无论红本“租赁凭证”、蓝本“租赁信息”均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7、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8、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
(二)、社保积分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
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三)、计生情况加分
对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四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1、独生子女:
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6分。
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
夫妻子女政策属性均为政策内,或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且不存在非婚二孩情形,加5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
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有录入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加3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
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没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记录,或信息有误(父母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加0分。
(四)、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
单方持有加0分。
三、录取办法
(一)、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
(二)、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
根据提交资料的不同,积分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三)、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
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及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
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与上年相比,基础分由原先的10类变为现在的6类,加分标准也发生很大的变化。
基础分
以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居住情况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六个类型的积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应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基础分90分。
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
第2类:基础分85分。
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
第3类:基础分80分。
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
第4类:基础分75分。
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
第5类:基础分为70分。
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
第6类:基础分为65分。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
加分
加分标准分三类。
第一类:独生子女或政策内二孩加4分;政策外子女但已接受处理的加2分。
第二类: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第三类分两种情况,此类加分不超过7.2分:
A: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
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
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
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
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
B:非深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
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4月28日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以上便是深户无房入学属于几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家长们申请学位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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