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常规七年的居转户申办条件、激励政策、注意事项)
在上海,相信大家对居转户政策都有所耳闻,但是很多人只是知道表面政策,隐含的很多条件却不知道,导致了在落户上海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
7年常规的居转户申办条件如下: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居转户看的是累计时间,如果之前居住证断了,可以去当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信息。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社保缴费基数一定按照实际工资去缴纳,千万不能长期最低缴纳。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与社保合理对应,并且社保、个税、劳动合同属于同一家单位。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单位要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能出具相关的聘书。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这两点千万不要触碰,一票否决项。
了解这些基本政策之后,要想顺利落户还是了解一些激励政策,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4年累计36个月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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