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用非全日制员工,社保如何缴纳?)
日前,有一位HR来咨询,他们单位前不久招录了几名非全日制员工,不知道非全日制员工的社保该如何缴纳?和全日制员工一样吗?小编今天就来仔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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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位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应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最显著的特点是灵活,包括订立合同方式、工资支付周期、工作时间、劳动关系解除等都与全日制用工关系存在较多区别,在社保缴纳方面,也与全日制用工有所不同。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沪府令93号)》第五十一条:“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为招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需要单独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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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来了解下本市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海工伤保险费率实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办法。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面对疫情冲击,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即由“0.2%、0.4%、0.7%、0.9%、1.1%、1.3%、1.6%、1.9%”,阶段性调整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本市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其中包括阶段性减免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2020年2月到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2020年2月到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
TIPS
一些劳动者可能担心,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工伤保险怎么办?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社会保险险种,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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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编提醒招用了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要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哦。保障好职工权益,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应有之义。非全日制员工看似没有全日制员工那么“正规”,但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全日制用工关系均属于劳动关系,也享有相应的权益。
文字:玉敏
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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