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专题丨不花钱落户苏州6)
1、网上申报
⑴、登录:申请单位凭我中心提供的用户帐号和密码,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人才引进申报平台【如暂无用户帐号和密码的,单位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至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申办帐号和密码】;
⑵、填报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⑶、上传申报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2、初审: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意见。
3、档案审核
⑴、档案不在我中心的,需从其他档案保管机构调入。初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自助打印件,我中心官网可验证真伪。【打印前请与原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1-4号窗口打印调档函。】
⑵、档案在我中心的,直接审档。(如档案里缺少学籍、工作等关键材料的应按要求及时补齐)
4、复核终审
5、结果反馈
6、原件校验
申请单位或个人带《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份(由申请单位在人才引进申报平台上自助打印、并签字盖章)、学历(或职称、技能)证书、原户籍和落户材料等上传资料的原件至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校验手续。
7、发放落户材料
原件校验通过,打印发放《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服务对象】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生。
【所需材料】
1、《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页打印),
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
3、其他规定的材料。
【服务流程】
1、申请:
由接收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审核。
2、审核: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所需材料进行审核。
3、户口迁移:
审核通过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提示】
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限】网上申请审核: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大厅1-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休)、周六上午:9:00-12:00(节假
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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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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