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户口不在拆迁地有影响吗?)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户口不在拆迁地有影响吗?答案是:没有太大影响。因为我们常在各拆迁政策条例上看到的被征收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对象)认定方式是,根据是否持有合法有效拆迁地不动产权证明(房产证、宅基地确权证书)来确定是否为合法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对象。
但是农村房屋拆迁比较特殊,因为在农村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户口不在村集体,但是继承了房子和宅基地补偿安置的时候就是安置对象,普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我们都可以选择,唯有宅基地自建安置我们无法选择。
原因想必大家都知道,宅基地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自建是需要户口作为支撑的,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是没办法选择新的宅基地建房的,其他的补偿我们都能得到。
法条依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员安置对象应当从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计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的人员中产生。下列人员计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六)因其他原因,户口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迁出进城落户,但长期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且取得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
绍兴市《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虞政发〔2021〕9号)“第十五条户的认定以户为单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认定,户主原则上以权证登记或批文等相关权源资料明确的户名为准,无批文的以户口簿上的户主为准。户主亡故或权属合法转移的,以最终认定的产权人为准。”
农村房屋拆迁即使户口不在拆迁地也可以获得补偿安置,当然了要有合法继承房屋的权属证明作为依据,有了权属证明其他都好说。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合法房屋产权证明作为确定安置对象的依据,只要你有合法的房产证,拆迁的时候就是安置补偿对象。
法条依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62号)“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被征收人数量按户计算。被征收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书计户。”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二十三条(征收补偿协议主体的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虽然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安置补偿对象的认定方式却是大同小异,首先你得有拆迁地合法房屋,有了房子拆迁的时候你才会变成被征收人,成了被征收人才能享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当然有的地区对有户无房人员有其他的补偿方式,这次就不说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查阅。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