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就离职,这样的人才你敢招吗?)
白嫖户口,这事儿现在似乎越来越普遍了。
很多大城市的企业为了招到人才,给出了落户的重磅福利。就有一些求职者,冲着落户来工作,结果在公司为自己办完落户后就立马离职,等于不花一分钱,公司还倒贴一个户口。
换作哪家企业,都要被气死。
尤其是在北京上海,户口虽然价值不可估量,但对需要的人来说,真要拿来明码标价卖,估计上百万是没有问题的。
户口可以抽象为一种社会资源,特别是北京上海的户口,应该算是稀缺资源。《茶馆》里说,就是条狗,也得托生在北京城。
而如果员工执意要离职,提出申请后公司最多留一个月,没有任何办法阻止。
难道,企业就该吃亏吗?
01#
很多企业,为了减少这种落户即离职的现象发生,就在签署劳动合同的同时,签署一份落户协议,如果员工在一段时间内离职,需要赔付高额违约金。
这样的协议,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利益,但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23、25条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么看来,似乎法律也不站在企业这边。
不过实际上,根据已有的案例判决,这类情况也属于员工违背职业诚信原则,法庭也会酌情判决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比如之前爱奇艺与员工就有此类纠纷,最后法院判令员工向爱奇艺赔偿10万元。
10万元买个户口,对需要的人来说,怎么算都是白赚。
如果员工本人不承担损失,那这口锅,大概率又要被扣在把人招进来的HR头上。
02#
一等落户后就离职,说好听点,是白嫖,说难听点,就是诈骗。
尽管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这种行为,尽管企业遭遇了这种事往往也无可奈何,但是就算成功离职了,离职证明上也不会好看。
而诚信,本就是职业基本操守,连这点基本道德都没有,就真的是人不要脸了。但凡正常一点的公司,以后都不可能让存在这种劣迹的人入职,你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盯上了公司里的什么。
就算公司里没有便宜可占,在工作中,恐怕也会沦为偷奸耍滑的油条。
不仅如此,一旦这种案例多了起来,就会出现恶性循环。
企业在拿户口做福利的时候,对人员的审查只会更严格,有的企业可能直接关闭这个福利,或者招聘的时候更看重是否具有本地户口。
对普通人来说,找工作和挣户口,只会更难。
而比这些更直观可怕的,是存在企业内外部人勾结,骗取户口,甚至可能内部人员做中间商,倒卖户口,以此牟取利益。
这就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滥用职权罪,最高可以判10年徒刑。
03#
当然也会存在一些情况,员工确实想在公司好好干下去,但是这份工作做了一年半载了,确实不合适,和落不落户没关系,单纯因为工作本身或者其他个人原因想要离职。
这种情况也完全可以理解,员工和企业可以共同商量离职的方案,最差,也就是迁出户口。
只要双方愿意诚心诚意对待彼此,想必也都希望好聚好散。
在入职的时候,一家企业愿意给员工落户的福利,并承担离职的风险,也说明这家企业对这个员工应该还是很重视的,招聘的时候也是花了工夫,将来也会花更多的资源和精力在人才培养上。
也因此,一些企业不肯轻易放过人才,就希望用高额违约金留住人才,哪怕真走了也能减少损失。
同时,户口白嫖党,就是为了落户而来,到底自己适不适合干这份工作,想不想长久地干下去,根本就不是他们必要考虑项。
就算也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如果工作合适,一直干下去也不是不行,也往往会被现实打败。
没有一家公司会是完美的,而他们从来就没认真想过要和这家公司走得长久,只会更容易因为一些小事而劝退、
从头到尾,都是对公司、对自己的不负责。
所以不管怎么说,想要好好解决落户即离职这个问题,只能看企业和员工,是不是愿意都诚心对待彼此。
04#
最后,小汇想说:
有没有京沪地区的户口,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别。衣食住行,教育养老,等等方面,有户口就是“高人一等”。
但是户口并非必需品,如果说为了户口丢了人品,才是真的亏本买卖。
何况,还有更多的东西比户口更贵重,也更容易获得,比如你的能力。
户口白嫖党们,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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