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申请材料清单)
最近很多家长咨询居转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分享给大家,一般在申请居转户前2个月就要开始动手准备了。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必须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调动人员户籍类别须明确为“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2006年至今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9、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在单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时,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剩余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
10、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11、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12、婚育证明材料。(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A、未婚者:无需提供未婚证明;
B、已婚者:结婚证书。
C、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D、丧偶者:补充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13、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4、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随迁也需提供):(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非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15、申请人户籍地人事档案保管地址。
16、所有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注:如原单位已注销,则需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
17、其他证明材料(满足激励条件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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