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落户过程中如有子女出生的如何处理?)
在提交落户申请时如果涉及新出生子女或已怀孕3个月以上的情况,需要提前申报。结合新生子女的出生时间与之相对应申请人落户申请走到哪个环节,最后两者结合再选择适用的处理办法。
在落户申请期间不要做的四件事:
结婚、离婚
生育孩子
买卖上海房产
更换就职单位
情况一:子女在落户审批通过和公示环节前出生
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孩子出生,申请人只需要撤回之前提交的落户申请。
等孩子在原户籍地办理完落户手续后,重新填写落户申请表,添加随迁子女的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就可以了。
情况二:子女在审批通过和公示环节后,到派出所签发准迁证前出生
如果孩子出生的时间正巧卡在已经完成了审批和公示环节之后,但是派出所还没有签发准迁证的话,先让孩子在原户籍地办理出生落户登记手续。
办理完后,再到申请人提交申请的人才中心受理点提出补办随迁申请。等到补办随迁申请通过后,再去派出所申请准迁证。
重点注意:
如果孩子在派出所签发准迁证前已经出生,但还未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同时也未补办随迁申请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已经到派出所办理了上海的准迁证。
那么孩子就无法办理随迁,只能等申请人落户上海满5年后在单位给孩子申请“未成年投靠父母落户”。
情况三:子女在派出所签发准迁证之后出生
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上海派出所给父母签发准迁证后,即使最后的落户手续还未完成,但是已经可以视同上海户籍人口。
这时出生的孩子,在申请人完成上海落户手续后,可以直接按照上海户籍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和落户手续,也就是可以直接领取310开头的身份证号了。
上述三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落户过程中出现的新生子女的问题解决方法。虽有相应的解决方法,但确实会影响到落户手续的时间。
申请上海居转户过程中有新生子女出生,该如何办理手续?
需要提交的额外材料:
在提交居转户落户申请时,如果涉及新生子女或妻子已怀孕3个月以上的情况,需要提前进行申报。
在正式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还需要填写一份《关于在〈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过程中子女落户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文档。
现在申请已经不用再单独填写这份情况说明,但是落户申请途中有新生子女的话,还是需要按照之前的处理原则和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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